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地方学会及有关航天教育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推动中国宇航领域科技创新,助力航天科技人才培养,中国宇航学会决定于2025年起启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激励计划”(以下简称“CSA教学成果激励计划”)。计划每2年开展一届,每届征集评选不超过10项在航天教育领域取得重要成绩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质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其中本科及研究生教学成果各不超过5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本计划所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宇航领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案。
学会单位会员中设置航空宇航学科的高等院校或具有学位授权点的研究机构,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成果内容)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均可申报本激励计划。
二、
参评条件
1.成果完成人拥护党与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师德良好,学风正派,为学会个人会员。
2.成果完成人连续承担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含课程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
4.每项申报成果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如为联合完成,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完成人及完成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
以下情形的项目不接受申报:已申报或获评国家级、省部级、其他全国学会同类型奖励及激励计划的;已参评过往届CSA教学成果激励计划,或公示后放弃入选的。
三、
推荐渠道
本计划实行推荐制,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
1.组织推荐:具备设置宇航领域相关学科,具有学位授权点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以及地方宇航学会;每个渠道可推荐不超过4个候选成果(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各不超过2个),最近一次考评结果优秀的分支机构可各多提名1个项目。
2.个人推荐:指通过宇航领域两院院士,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学会理事、副秘书长进行推荐。每名专家可推荐不超过2个候选成果(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各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材料
1.提交《中国宇航学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激励计划推荐表》(详见附件1)Word版本、签字用印的申报表与带封面目录的佐证材料合并而成的PDF文件,以及盲评版申报表Word文件(详见附件2)。
2.材料提交要求:采取无纸化评选方式,不用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按上述内容、格式要求,以“CSA教学成果激励计划+成果名称”命名文件夹。
组织推荐的,由推荐主体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CSA教学成果激励计划—XX单位推荐”;专家推荐的,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发送,邮件标题命名“CSA教学成果激励计划—XX专家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
激励与责罚
首届CSA教学成果激励计划将从6个方面,对成果本身及主要完成人搭建全方位的激励平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在评议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学会有权取消申请相关人员参评资格3-5年;若在授证之后发现上述问题,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并予公布。
联 系 人:陈 妍 010-68768625(政策及材料)
王熠博 010-68768617(单位会员服务)
陈婉昭 010-68768616(个人会员服务)
接收材料邮箱:rencaigongzuo_csa@163.com

附件下载:
1.中国宇航学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激励计划推荐表.docx
2.中国宇航学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激励计划推荐表(盲审版).docx
3.首届CSA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激励计划激励举措.docx
4.通知用印版.pdf